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同意外援汽车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6-11 生效日期: 1991-06-11
发布部门: 交通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
对外经济贸易部:
  你部(1991)外经贸援函字第179号《关于申请免征军援汽车购置附加费的函》悉。   考虑到总后车船部一九九一年分别向第二汽车制造厂和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订购的三百辆外援汽车(其中:东风240牵引车五十辆,东风140运输车二百辆,北京切诺基吉普车五十辆)系向外援项目提供,并直接运往受援国而不在国内使用和领取行车牌照的实际情况,同意免缴车辆购置附加费,但不发免征凭证。请凭此函到有关省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管部门办理手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