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潍政办发[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潍坊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六年八月四日
潍坊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七分之一。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落实严格的城市节水制度,大力提高供水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年内中心市区要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
二、指标要求
城市万元GDP取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15%以上。
三、主要工作分工
(一)市市政管理局。编制《潍坊市城市节水及再生水利用中长期规划》,并通过评审批准;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及回用力度,加强城市大、中、小型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制定、落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管理、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完善的城市节水指标统计体系,建立用水台帐和记录;开展水平衡测试,落实基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自备井的关停工作;组织全市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确保每年不少于20个企业(单位)争创为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制定城市节水专项投入制度;制定改造计划,落实改造资金,加大市区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
(二)市水利局。加强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实行计划开发利用,全面征收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费,严格控制自建供水设施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城区自备井关闭计划,在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不得新增自备井。
(三)市政府法制局。出台《潍坊市城市节水奖励办法》和《潍坊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四)市财政局。建立城市节水基金;协助制定节水专项投入和节水奖励制度;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计划;划拨创城专项经费。
(五)市规划局。制定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项目审核、验收制度。
(六)市环保局。加强污水处理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废水达标排放制度。
(七)市科技局。积极支持节水科研,为节水技术改造提供资金、技术支持。
(八)市经贸委。制定完成全市所有工业企业产品用水定额。
(九)市统计局。将城市节水统计纳入全市统计范围,及
时提供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
(十)市物价局。制定城市再生水价格的指导意见和再生水价格标准。
四、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开始,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层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浓厚氛围,激发市民参与创城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创城活动奠定群众基础。
(二)实施阶段。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新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按照任务分工,在认真搞好自查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创城工作计划,把每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任务的进度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任务目标,扎实有力、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初,市里将组织人员对创城工作进行统一检查,对各有关单位进行初验打分,为迎接国家有关部委的正式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万无一失,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潍坊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作为创城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创城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和跟踪督查。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城市节水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城市节水管理制度,使城市节水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
(二)提供经费保障。根据创城工作任务的需要,财政部门划拨80万元专项经费,确保创城工作的顺利开展。创城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它任何与创城无关的事项和活动。
(三)搞好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照分工和工作计划,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稳步推进创城工作。
(四)强化精品意识。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创城工作中要树立和强化精品意识,坚持细节取胜,做好细化工作,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严格对照标准找差距,抓好整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把创城做成一件精品工程。
(五)严格奖惩制度。对工作中兢兢业业、锐意进取、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玩忽职守、不思进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目标的,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潍坊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潍连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庆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 强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李宜军 市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李家松 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王 丙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长寿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振武 市环保局副局长
鞠明海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须义 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洪辉 市水利局副局长
周铁训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孟福 市物价局副局长
解培森 市市政管理局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解培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责任分工一览表
|
序 |
项 目 |
工作 内 容 |
标 准 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基
本
条
件
|
1 |
法规制度 |
制定出台《潍坊市城市节水奖励办法》、《潍坊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有关文件以市政府文件发布。 |
2006年8月 |
市政府法制局 | |||
充实城市节水管理制度 |
节水管理制度系统、全面,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有关资料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2 |
城市节水机构 |
依法对用水单位进行节水检查、指导和管理 |
检查、指导和管理全面细致,有原始记录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组织节水科研 |
有节水科研项目 |
2006年8月 |
市科技局 | ||||||
节水技术推广 |
有推广的计划、实施、竣工验收等资料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3 |
节水投入 |
建有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
建立城市节水基金 |
2006年8月 |
市财政局 | ||||
制定财政投入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改造、再生水建设和公共节水设施建设的计划并实施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4 |
节水统计 |
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有相应的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化的统计报表和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 |
节水纳入统计范围,有报告制度 |
2006年8月 |
市统计局 | ||||
每年规范的统计报表资料,建设统计报表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5 |
节水宣传 |
开展集中和日常宣传 |
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 |
查阅文件、通知、影像资料,检查社会节水情况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
2006年8月 |
市水利局 | |||||||
世界环境日 |
2006年8月 |
市环保局 | |||||||
6 |
创建活动 |
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 |
创建单位报告书、表彰文件,要经过省级命名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基
础
管
理
指
标 |
7 |
城市节水规划 |
制定城市节水包括再生水利用中长期规划 |
市政府批准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8 |
地下水管理 |
实行计划开采,严格控制自备井,逐步关闭自备井 |
制定单位自备井用水计划,自备井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制定逐步关闭自备井计划并实施, |
2006年8月 |
市水利局 | ||||
9 |
节水三同时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要求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1、检查有关文件,2、节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3、制定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项目审核、 |
2006年8月 |
市规划局 | |||||||
10 |
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
制定工业定额 |
科学合理,查阅文件 |
2006年9月 |
市经贸委 | ||||
制定用水计划并考核 |
按定额下达,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查阅收费资料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11 |
价格管理 |
地表水、地下水收取水资源费,地表水收取污水处理费 |
查阅原始资料 |
2006年9月 |
市水利局 | ||||
地下水收取污水处理费 |
查阅原始资料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自来水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 |
查阅原始资料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制定城市再生水价格的指导意见或再生水价格标准。 |
市政府批准 |
2006年9月 |
市物价局 | ||||||
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
|
征收污水处理费补偿运行成本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技
术
考
核
指
标 |
12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 |
全国平均值 |
低于50%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年降低率 |
≥5% | ||||||||
13 |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 |
全国平均值 |
低于50%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年降低率 |
≥5% | ||||||||
14 |
工业取水量指标 |
发电、造纸、纺织、印染、钢铁行业取水量定额 |
低于国家标准 |
2006年8月 |
行业各单位 | ||||
15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建立完善的2003年、2004年、2005年工业单位取水量、用水量统计资料。 |
≥85%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16 |
节水型企(单位) |
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 |
覆盖率≥15%。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17 |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
加强城市供水 |
低于建设部规定的修正值指标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18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 |
计算弄清人均用水量 |
不高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指标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19 |
节水器具 |
考核普及率 |
100%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20 |
城市再生水 |
考核利用率,统计再生水利用量和污水 |
≥20%。 |
2006年9月 |
市政管理局 | ||||
21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统计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污水量 |
城市污水处理率≥70%。 |
2006年8月 |
市环保局 | ||||
22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统计工业废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水量和工业废水总量 |
100% |
2006年8月 |
市环保局 |
鼓 励 指 标 |
23 |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
制定制度 |
在一定标准上。制定不同梯次的水价 |
2006年8月 |
市物价局 |
实施制度, |
提供查阅收费资料 |
2006年8月 |
市政管理局 | |||
24 |
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 |
制定雨水利用规划并实施 |
≥5% |
待定 |
市政管理局 | |
25 |
节水专项资金 |
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
≥1‰ |
2006年8月 |
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