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并经管发[2006]134号
区属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和太原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电话会议精神,把我区“扩大改革开放、创优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结合全市开展的相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创优政务环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审批事项进入企业服务大厅。各单位对照市级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再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整理出各单位保留的全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表和初审事项、备案事项、服务事项表,于8月21日前报企业服务大厅。按市创优政务环境工作领导组文件,纳入企业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应占到保留事项的60%以上,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这一规定。
二、继续清理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环节、程序,做到条件清晰、程序科学、标准明确,减少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原则上保留事项的办理环节要再压缩30%以上。比如,各单位办理程序中的受理与初审、局务会联审和局长审定等可以合并进行,切实压缩审批环节。在此基础上,编制所有事项的办理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批标准、办理时限、责任人。
三、加大向窗口授权力度,努力提高即办件比率。各部门要充分授予窗口审批权,初审事项、备案事项、服务性事项以及内容简单、条件具体、标准明确的事项,都要授权窗口人员直接办理办结,不得再有其他审批签字环节。即来即办件比例都要达到30%以上。
四、创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理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接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有条件的部门要将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整合起来,设立审批科室,整建制入驻企业服务大厅。对事项简单、办件量较少的事项,可积极探索不设立窗口,由部门授权其他部门办理的模式。撤出大厅由招商局办理的《入区企业证书》授权驻大厅的经发局窗口予以办理。
五、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AB角工作制。要加强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六、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经济区企业服务大厅网络信息化建设,经济区官方网站要开辟专栏介绍企业服务大厅工作机制、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审批办件等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