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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新农村商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11 生效日期: 2006-09-11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商务部创办了《新农村商报》并已于2006年9月1日正式创刊,该报以免费向农村邮发赠阅的方式,为每个行政村赠报2份,以推动涉农商务信息下乡,更好的引导、培育农村消费和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商业发展。为了做好《新农村商报》的邮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新农村商报》的重要意义
  《新农村商报》是商务部“信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立足于商务、面向农村和农民,坚持以农村流通为特色,为广大农民提供有关农村市场和商务政策的资讯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产量、价格等生产和流通情况,促进农副产品附加值提高和品牌培育,推动包括市场和企业在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开拓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二、 尽快开展“送报到村”活动
  2006年9月1日,商务部廖晓淇副部长到河南鄢陵县姚家村,亲手将首期《新农村商报》送到农民手中,对扩大《新农村商报》的宣传起到很好的作用。根据商务部安排,省商务厅拟于9月下旬在蒲城县举办“陕西省《新农村商报》送报到村活动”。各县商务主管部门务必于9月25日前选择本县一个村,举办一场“送报到村”活动,活动既要隆重热烈,又要务求节俭,不增加农民负担。“送报到村”活动所用报纸,由各县商务主管部门直接向国际商报社申领。(新农村商报社联系电话:010-67691200)
  三、 落实“送报到村、专人张贴”责任制
  《新农村商报》邮发赠阅的具体办法是“送报到村、专人张贴”,即通过邮局向全国所有行政村邮发报纸,各行政村指定专人负责将报纸张贴在村里的公众场所(村委会公告栏、“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级店等),方便更多农民阅读。为此,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给下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结合本地情况对做好这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包括要求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请县(市)政府向各村明确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新农村商报》的收报和张贴。
  在落实“送报到村、专人张贴”工作时,要将《新农村商报》与商务部正在推行的“信福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优先考虑指定“信福工程”信息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级店负责人为《新农村商报》的收报和张贴人。
  四、 报送赠阅报纸工作人员资料
  为了将“送报到村、专人张贴”工作落到实处,《新农村商报》的邮发赠阅部分将逐步做到专人收订和张贴。因此,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各县(市)所有行政村指定的收报张贴人员和乡镇主管农村商务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相关资料,在2006年9月30日前用电子数据形式送商务厅办公室。
  五、建立通联网络
  《新农村商报》通联网络由报纸编辑部和地方通讯员队伍组成。各市、县应指定专人作为通讯员,其主要职责是检查督促各村指定人员完成收报和张贴任务,同时负责向《新农村商报》编辑部提供农村商务信息,反馈对《新农村商报》的意见和建议。
  在《新农村商报》连通网络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讯员为牵头人,负责通讯员队伍的组织、管理和上情下达工作;县(市)级通讯员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新农村商报》“送报到村、专人张贴”工作落到实处。为此,请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新农村商报》通讯员名单,并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省商务厅。
  为方便各县通讯员报名,《新农村商报》网站已专门制作了登记表格 ( http://www.xncsb.com/bm2/index.htm ) ,可上网在 9 月 30 日 之前直接提交。各行政村贴报员的报名登记方式类同 , 请登陆 ( http://www.xncsb.com/bm2/index_a.htm) 。
  联系人:门旭龙
  电 话:029-87291368
  传 真:029-87291618
  E-mail:menxulong@sohu.com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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