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2015年陕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04 生效日期: 2006-08-04
发布部门: 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陕卫疾发[2006]28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快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结合我省寄生虫病流行现状和防治需求,特制订《2006-2015年陕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
2006-2015年陕西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一、防治工作现状
  寄生虫病仍然是严重影响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卫生问题。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重点寄生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2004年完成的陕西人体重要寄生虫病现状调查表明,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比1992年调查下降了58.54%。但是由于受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省土源性线虫总感染率仍然在19.94%,个别县、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超过50%,部分县市食源性寄生虫病呈明显上升趋势。根据2004年调查结果推算,全省土源性线虫感染人数约为732万人。病人大多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县区,受重点寄生虫病威胁的人群主要是妇女和儿童。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寄生虫感染状况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我省土源性线虫感染率仍高达19.94%,高于19.56%的全国感染率,这与当前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为加快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结合我省寄生虫病流行现状和防治需求,制订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科学研究和交流,不断提高防治工作水平,确保我省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和指标
  (一)总目标
  在2004年的基础上,全省蠕虫感染率到2010年底下降40%以上,到2015年底下降60%以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土源性线虫病、包虫病、带绦虫病和囊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在局部地区的流行,控制黑热病新发病例的发生。
  (二)具体目标
  1、土源性线虫病
  在2004年的基础上,土源性线虫感染率在5%以下、5~20%和20%以上的县、区、市,到2010年底分别下降30%、40%、50%以上;到2015年底分别下降60%、70%和80%以上。
  2、包虫病
  在2004年进一步调查确认包虫病发病县(市、区)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到2010年底,10岁以下儿童包虫病感染率下降40%以上,犬棘球绦虫感染率下降50%以上;到2015年底,10岁以下儿童包虫病感染率下降60%以上,犬棘球绦虫感染率下降70%以上。
  (三)工作指标
  1、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简称人群驱虫覆盖率)
  ⑴到2010年底,以县为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人群驱虫覆盖率达到60%以上。
  ⑵到2015年底,以县为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人群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寄生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⑴到2010年底,居民和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
  ⑵到2015年底,居民和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3、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
  ⑴到2010年底,以县为单位,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60%以上。
  ⑵到2015年底,以县为单位,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包虫病发病区犬规范驱虫覆盖率(简称犬驱虫覆盖率)
  ⑴到2010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犬驱虫覆盖率达到70%以上。
  ⑵到2015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
  5、乡(镇)、村相关医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合格率
  ⑴到2010年底,对发病区乡(镇)和村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
  ⑵到2015年底,对发病区乡(镇)和村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策略和措施
  (一)土源性线虫病
  采取药物驱虫、健康教育、改厕等综合防治策略。按照有关寄生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要求和知情自愿的原则,在土源性线虫感染率大于50%的地区,对3岁以上居民进行规范药物驱虫治疗;在感染率为10~50%的地区,对农民和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规范药物驱虫治疗;在感染率低于10%的地区,通过健康教育鼓励群众自愿检查,对感染者进行治疗,有效控制传染源。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我省新农村建设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饭前便后要洗手、注意饮食饮水卫生、避免赤足下田耕作”为重点,广泛宣传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工作,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减少寄生虫卵对环境的污染。
  (二)包虫病
  采取健康教育、病人治疗、对犬进行药物驱虫、加强牲畜屠宰管理等综合防治策略。以提倡“勤洗手、不喝生水”为重点,广泛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和不用未经有效处理的染病动物内脏喂犬的习惯。积极开展病人筛查和治疗工作,减轻病人的痛苦,改善病人生活质量。加强与农业、畜牧、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在包虫病重点流行地区加强对犬的管理,定期给犬驱虫,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无主犬,控制犬的数量。加强对牛、羊等家畜屠宰的管理,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卫生检疫,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带绦虫病和囊虫病
  采取药物驱虫、健康教育、改厕、加强肉产品检疫等综合防治策略。在发病区,对有生食、半生食肉类食品习惯的重点人群进行选择性驱绦虫治疗,及时查治囊虫病人,对从事食品或餐饮加工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以提倡“不生食、半生食肉类食品和不食病猪肉”为重点,广泛宣传防治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加强肉产品检疫,杜绝病畜肉上市。大力推广农村卫生改厕,提倡“生猪圈养”,加强人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四)黑热病
  采取传播媒介和传染源控制、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治策略。以加强个人防护为重点,对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在可能发病的乡(镇)每年对15岁以下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病人,并对发现病例的村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在传播季节前开展药物喷洒灭蛉。犬源性发病区还应积极推广药浸犬项圈,及时发现和消灭病犬。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需要优先防治的重点寄生虫病,制定本地区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地开展防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配合,做好相关防治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经费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防治规划的要求和各地防治工作的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同级财政根据需要合理安排防治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同时,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质保障。
  (三)技术保障
  依靠科技进步,研究和改进寄生虫病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方法,提高寄生虫病防治水平。研究制定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寄生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治能力,逐步改善寄生虫病防治专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六、考核与评价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健全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发病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流行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防治工作的需要,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没有实现防治工作目标的,要查清原因,必要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予以通报。
  (三)执行评估
  省卫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2011年和2016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相应的阶段目标和策略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