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错避峰让电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21 生效日期: 2006-07-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经能源[2006]256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和经济局)、供电局,市工业、商业、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区各供电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各有关企业:
  近期,因持续高温天气,我省用电负荷急剧攀升,7月19日最高用电负荷已达2361.4万千瓦,创历史新高。目前,我省部分发电机组在检修,外购电余度不大,省有序用电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全省启动A级错避峰方案的紧急通知》,从7月20日起,全省启动A级(50万千瓦)错避峰方案,错峰时间段为9:30-11:00和13:30-15:00。同样,7月19日我市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达到561.8万千瓦,电力供应也日趋紧张,经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密切关注天气和省网供电能力变化,做好启动有序用电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让电于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杭州市2006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61号)精神,根据电网分配指标和夏季错避峰计划指标要求,采取相应的错避峰用电的有效措施。
  二、市区负控用户按照《关于下达2006年夏季杭州市区负控用户错避峰用电指标的通知》(杭经能源[2006]244号)分配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错避峰用电应急准备。当市区实施不同级别限电方案时,随时准备进入。
  三、为实现错避峰不拉电的目标,努力做到“高峰紧张时期不超用,低谷宽裕时期不少用”,着眼于快速决策和快速呼应,重点落实好机动负荷,充分发挥机动负荷快速反应机制,并要求承担机动负荷让电的企业做好紧急限电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四、为保证夏季用电高峰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要求用电大户调整企业生产检修时间,安排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集中检修,错开用电高峰,减轻用电压力,尤其对因电网瓶颈原因造成经常限电的地区,应将超载线路上的用电大户安排检修在前。
  五、为鼓励杭州市公用热电企业在夏季用电高峰白天顶峰发电增发电量,缓解电力供应对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一是白天顶峰发电超发部分将不计入全年发电量指标,二是将另行拟定热电企业白天顶峰发电财政补贴政策。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