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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30 生效日期: 2006-04-30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六政办〔2006〕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2006)20号),市政府对200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7个方面 35项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现将《2006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和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协商、研究重大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共同完成承担的任务。各地要对照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情况交流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地、各部门于2006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将把本工作安排确定的各项任务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2006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政府、市政府的实施意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将200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确定为7个方面35项重点工作。
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跨越式发展   1、按照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制度建设,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制度建设,完善科学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法制基础。结合公众提出的建议,做好安全生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行政执法监督、土地权益保护、企业工资支付、政务信息公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创造有利于六安崛起的制度环境。(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办理)
  2、坚持走群众路线,改进工作方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调研、论证制度,完善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制度建设渠道,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制度,改进测评方法,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提高法律规范的实施效果。(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办理)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做好政府经济运行调节、工业生产和行业管理等职能机构的改革调整工作,增强政府区域经济调节职能。深化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的研究,做好有关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做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做好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由市编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办理)
  4、按照“先易后难、自上而下、分步推进、稳慎处理”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公务员法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由市人事局办理)
  5、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办理)
  6、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与规范,培育和发展行业组织与中介机构,促进“全民创业行动”深入开展。研究促进行业协会自主管理、自主发展的制度和措施。(由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7、研究起草劳动保障监察、最低工资、工资支付等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和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8、按照《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工作。(由市财政局办理)
  9、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获取、查阅政府信息。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化办公室办理)
  10、做好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政策的清理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进行公告。规范收费行为。(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12、认真执行我市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定,严禁“三乱”现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由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办公室会同市政府各部门办理)
  13、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抓好综合执法试点。推进县级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理相关规定。(由市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办理)
  14、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布。科学分解执法职权,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探索行政执法奖励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人事局办理)
  1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处罚等相关案卷评查标准,逐步建立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16、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坚决纠正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办理)
  17、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管理、统一考试、统一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18、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责进行上岗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19、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四、积极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   20、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由市信访局、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2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配套制度,做好信访听证和信访事项复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由市信访局办理)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   22、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23、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由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2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诉讼中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由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办理)
  25、切实履行专门监督机关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并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办理)
  26、完善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做好新闻曝光案件的追查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27、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行政机关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由市政府纠风办、市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8、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环境。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等方式,不断加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纲要》的理解。举办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学院办理)
  29、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公务员年度学习培训不少于40学时。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30、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由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3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由市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七、完善措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32、着力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认真组织调研,从制度、机制、体制上认真分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研究提出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措施和办法。(由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33、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研究确定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具体指标,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由市政府督办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34.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以及法律顾问组的咨询、顾问和参谋作用。(由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35、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年中,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总结依法行政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年终,把本安排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一并进行检查。(由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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