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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北碚温泉城运河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6 生效日期: 2006-02-16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6]31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北碚温泉城运河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北碚温泉城运河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北碚区澄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以212国道道路中心线为界,南临缙云山自然保护区,西以人民水库为界,北以运河为界。同意该规划功能以温泉旅游服务和居住为主,以配套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212.3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26.96公顷(含居住用地34.0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60.91公顷、公交首末站用地0.15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5.65公顷、绿地16.19公顷)、其他用地85.40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1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控规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专业规划,科学配置景区空间资源,保护依山面水的城市风貌;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和北碚温泉城运河片区的现状,合理确定道路标高、路线、路面宽度和停车站点,注意该片区各地块规划道路与外部道路的衔接;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严格按照该规划的要求,保证城市公共绿化、市政设施、道路及城市公益性设施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以自然生态环境和温泉资源为背景,以旅游和文化产业为龙头,以缙云山、运河、澄江古镇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相关产业,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做好给排水规划,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努力把该规划区建设成为生态良好、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温泉休闲度假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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