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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08 生效日期: 2006-02-08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淮府[2006]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现就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强化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

  二、强化分级协调。对涉及两个及以上相关政府部门事项,一般先由主办部门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协办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形成倾向性意见;对部门间协商未果的,可由政府分管市长或分管秘书长主持召开部门联席会,协调解决;经部门协办会、联席会协商,意见分歧仍然较大的重要问题,由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市长办公会予以协调解决;对涉及全局性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方面的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三、精简行政审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要求的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不得收取,符合省以上规定的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严禁办理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严禁将一个许可事项分解成若干小项搞变项审批和收费,能够合并审批、合并收费的一律合并。

  四、完善行政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部门对设在中心的服务窗口要充分授权,避免“两头办理、体外循环”,坚决落实“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加快政务中心网络建设,逐步实现与市、县区行政服务联网运行。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直接面对公民或企事业单位的部门,都要建立以“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为核心内容的工作制度。大力推行主办负责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政府要明确一个部门主办。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行超时默认。

  五、规范行政执法。把加强防范工作放在依法行政的首位,实行提醒在先、处罚在后的制度,不得以罚代管,禁止下达罚没和收费指标,更不准把执法变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加强执法资格认证和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以城市管理领域为试点,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突出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类干扰项目建设的人和事,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强包等干扰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推行重点工程项目“四个一”、“四大员”制度,完善企地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重点工程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虚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建筑市场,依法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非法转包等行为。查禁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打击对商标、专利的侵权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惩偷税骗税、逃汇骗汇、仿造票据和做假账等不法行为,规范财税秩序。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区,防范金融风险。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七、发展公共服务。寓社会管理于公共服务之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关注和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实施有效的社会控制,打造“平安淮南”;在强化社会常态管理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公用事业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社会对各类公共产品的需求。

  八、推行“阳光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进展情况,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现场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原则上一周内办结,一周一通报;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件和其他交办事项,按市政府领导同志确定办结期限进行通报;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执行情况。建立通报情况档案,作为目标考核和政风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考核奖惩,促进政府工作全面提速增效。

  九、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以政府为中心、直属部门为依托的信息数据中心和应用服务中心,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通用电子政务软件系统,积极推进政府内部办公过程“无纸化”。加快试用计算机网络阅批公文和信息,年内实行公文“无纸化”流转。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网络化,开展全程网络化审批试点。

  十、加强政务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议定事项,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得推诿扯皮,并及时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政府确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单位、科室和个人,严格内部督查和落实反馈制度。市政府督办室对政府的决策部署要进行全过程、多形式督导检查,对研究、办理、反馈督查事项不得力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强化效能监察。健全和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认真受理和调查处理行政效能投诉问题,组织好行政效能评估、评议,并向社会公布监察结果,对行政效能优秀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或奖励;对不合格或问题严重的部门通报批评,落实告诫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00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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