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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创模办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7 生效日期: 2005-02-07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5〕0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创模办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五年二月七日
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宣传工作方案
  为迎接和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的检查验收,根据《批转市创模办拟定的天津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4)10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再上新水平”的总要求,紧密围绕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创模工作既定目标,大力开展创模迎检宣传,确保我市创模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工作目标
  扩大创模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营造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争做环境保护模范市民的浓郁社会氛围,使我市创模工作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实现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达80%以上的创模目标。
  三、宣传内容
  宣传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近年来通过开展创模工作,实施蓝天、碧水、生态等环保“六大工程”,实现创模既定目标,对于提高我市环保工作水平,改变城市环境面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环保系统在创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宣传人民群众参与环保、参与创模工作的典型事例和对我市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的亲身感受。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区政府、市建委、市市容委、市交委、市精神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市政局、市客运办、公交集团、市电力公司天津日报、市广电集团、今晚报为成员单位的创模迎检宣传组,负责我市的创模迎检宣传工作的组织部署、日常协调以及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五、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创模迎检宣传工作从2005年2月开始, 到完成国家创模工作验收后结束。
  (一)召开全市创模宣传工作动员大会。
  2005年2月召开全市创模宣传工作动员大会, 在全市掀起创模宣传的高潮。责任单位:天津市创模迎检宣传组。
  (二)新闻媒体开展创模宣传工作。
  1.天津日报、 今晚报、天津电台、天津电视台开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专栏,集中刊(播)发相关稿件,在迎检期间要形成高潮。各媒体还可在有关版面和节目中以评论、科普文章、通讯、报告文学、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创模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事迹等。在重要版面、主要时间段刊(播)创模公益宣传口号。责任单位:天津日报、今晚报、市广电集团。
  2.天津北方网设立创模宣传网页, 适时公布天津环保“六大工程”进展情况、创模指标完成情况,每周更新一次。责任单位:市广电集团。
  3.争取通过新华社、 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环境报等中央媒体刊(播)发稿件,宣传我市创模取得的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4.拍摄制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汇报专题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广电集团。
  (三)开展户外创模宣传。
  1.在机场, 车站,高速公路两侧、进出口等场所建立一批创模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市政局。
  2.在市中心主要干道、 文化广场、商业区等场所建立一批创模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市容委。
  3.印制有关环保知识的宣传画、 宣传手册等宣传品。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4.在适当时机,召开环保知识咨询大会,市里设立主会场,各区均设立分会场。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环保局。
  5.在公共交通车辆和出租车上张贴创模宣传口号, 有电子屏幕的公交车在屏幕上滚动播出宣传口号。责任单位:公交集团、市客运办。
  6.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上设置创模宣传牌、 环境保护宣传(横、条)幅。责任单位:市建委。
  7.在中环线以内(含中环线) 的路灯广告牌上,设置创模宣传广告。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
  8.在居民小区、 企业、机关、学校等设立创模宣传栏和橱窗,张贴创模宣传画等,同时利用有线电视进行创模宣传。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9.国家验收期间, 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在门前、楼体悬挂创模标语、口号。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容委。
  (四)群众性创模宣传活动。
  1.在全市范围内, 组织由广大社会公众参与的电视“创模知识竞赛”,知识竞赛以创模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竞赛题在《今晚报》上公布。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广电集团、今晚报。
  2.在全市中、 小学生中开展“靓丽津城绘画大赛”活动,展现我市天蓝、水清、地绿、人美的城市形象。责任单位:市教委。
  3.结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的2005年世界环境日活动主题,围绕我市创模工作,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创模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6月5日, 组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民环境大清整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市容委。
  六、工作要求
  创模迎检宣传工作是今年创模工作的重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创模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部门、落实人员,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位,并于2005年2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创模迎检宣传组办公室。
  创模责任单位要及时提供全面反映我市创模以来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重大成效的背景材料、稿件或新闻线索,积极配合各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工作。
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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