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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8 生效日期: 2005-01-28
发布部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津劳办〔2005〕4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加强对进城求职农民的就业服务,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80号)的要求,于春节后在全市开展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向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各级农民工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将农民工纳入公益性服务范围,为进城求职地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基本内容包括:
  (一)利用春节后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集中返城的时间,举办形式多样的招聘洽谈会,提供一批适宜的就业岗位,并免费服务。
  (二)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就业政策咨询服务活动。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安排市劳动保障局也将向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提供一批政策宣传材料,要求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印制宣传材料免费发放。
  (三)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进城求职的农民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
  (四)对初次进城务工的农民免费开展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的引导性培训。
  二、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秩序,维护进城求职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成立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领导小组,在春节后集中一段时间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对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大力开展宣传,加强信息引导
  各级农民工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利用各种手段,向进城求职农民提供相关引导服务:
  (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印制“春风卡”其内容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名单、求职指南、维权举报电话等,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负责,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车站码头等地免费向进城求职农民广泛散发。同时在求职农民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进城务工农民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
  (二)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借助报纸、杂志、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集中宣传“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宣传重点包括: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进城求职农民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对以职介为名的诈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三)区县劳动保障局要组织力量,开展企业春季民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见附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进城求职农民提供信息引导。
附件:企业用工需求调查表(略)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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