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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18 生效日期: 2003-12-18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人[2003]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跨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一项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工程的兴建,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尤其是黄淮海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对保障我市可持续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经市委常委会第28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戴相龙
  副主任:孙海麟
  成员:李亚力 市计委
  王宏江 市水利局
  王治平 市经委
  李全喜 市建委
  崔士光 市农委
  李家俊 市科委
  杨福刚 市财政局
  任雨来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武长顺 市公安局
  方伯敬 市文物局
  邢振纲 市环保局
  殷淑严 市物价局
  梁映光 天津铁路分局
  周树佴 市铁路集团
  王树行 市公路局
  李森阳 市林业局
  李庆林 市电力公司
  张家星 塘沽区人民政府
  王以鸿 汉沽区人民政府
  王伟庄 大港区人民政府
  张中华 东丽区人民政府
  张国庆 西青区人民政府
  刘树起 津南区人民政府
  张桂祥 北辰区人民政府
  袁桐利 武清区人民政府
  高永志 宝坻区人民政府
  慈树成 蓟县人民政府
  陶润立 静海县人民政府
  刘宝忠 宁河县人民政府
  边仁权 河北区人民政府
  王怀仁 红桥区人民政府
  委员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决定我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宏江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由市编委和市水利局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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