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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江西、安徽、河北、河南、海南省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政工程局,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总结经验,部初定10月中旬在辽宁省召开“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经验交流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1-9月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情况,总结前一段时间工作经验,研究下步工作措施,推进明后两年农村公路有效开展;
2、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现场观摩;
3、组织通乡、通村公路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二、参会人员
各省(市)交通厅(局、委)、公路局主管农村公路领导,农村公路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省限3人。
会期初定3天,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交流材料
请各省围绕以下主题组织经验交流材料和相关图片,于10月9日前报部审定。
1、结合本地路网实际,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在综合考虑资金能力和交通量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如何科学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因地制宜把握建设标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协调有序发展。
2在国家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的有利条件下,如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社会的积极性,努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保证国债项目顺利实施,并进一步带动地方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发展;
3、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技术管理力量不足等特点,如何建立适宜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加强技术指导,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如何结合工程实际,优化工程设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加强资金监管,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在着力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如何开拓思路,正确分析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组织调查研究,主动争取各级人民政府的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联系人,张竹彬,郭俊,电话:010-65292737,65292859,传真:010-65292854,电子信箱:jtb859@moc.gov.cn。
交通部公路司
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