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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1998年立项的15个项目应于今年8月结题,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包括研究成果验收与财务验收两部分。为做好财务验收工作,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对973计划1998年立项项目结题时财务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对财务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全面反映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按照验收工作总体部署和职责分工,财务验收由科技部条件财务司根据项目依托单位提供的自验收材料(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表、五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和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说明),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对项目实施期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决算检查和固定资产检查。
财务验收在2003年9-11月进行。请各单位及各项目执行人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项目结题时财务验收办法”(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财务自验收工作,在规定日期内向科技部条件财务司上报项目财务自验收材料,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对项目财务的审计工作,并做好其它财务验收相关工作。
联系人:利斌
联系电话:68512632
传 真:68515033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路乙15号条件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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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结题的财务验收办法
973计划1998年立项项目结题时财务验收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自验收
项目/子项目自验收时,都应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子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附录1)。
鉴于各项目8月结题后还有未了财务事项,财务封账截止期为9月15日。各项目/子项目依托单位编制的预算执行情况表应反映2002年度决算后到截止期之间发生的财务事项。
2.项目/子项目五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说明应包括如下内容:
(1)专项经费及配套经费到位时间及情况说明。
(2)实施期内设备购置情况。预算中拟购置的设备是否按计划购置,是否有预算外购置设备,如有,请说明理由。
(3)实施期内经费调整使用的情况。各子项目间经费调整及原因,各预算科目间经费调整及原因。
(4)不可预见费(如果有)或追加经费(如果有)的申请及使用情况。
(5)结余经费情况说明。包括结余金额、结余构成、结余原因以及依托单位对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6)依托单位对973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
(7)预算执行中的遇到的问题、其产生原因及依托单位的解决办法。
3.项目/子项目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说明
(1)各项目/子项目实施过程中新添置的单价高于5万元的固定资产均须申报固定资产情况。
(2)设备类固定资产须填报固定资产(设备)清查表,对单个设备多个渠道经费支持的情况,请注明973计划及其它计划的分别资助额度。
(3)各项目/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设备之外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清查填报说明中第二部分相关内容进行申报。
(4)固定资产(设备)清查表、固定资产清查填报说明及科学仪器设备分类编码见本办法附录2、附录3和附录4。
二、财务审计
根据各项目依托单位报送的上述材料,科技部条件财务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所有1998年立项项目均为审计对象,对子项目将采取抽查方式审计。
三、验收时间安排
1.10月15日前,各项目依托单位向科技部条件财务司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数据盘一份)。
2.11月5日前,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3.根据审计报告,科技部条件财务司提出财务验收意见,会商科技部业务主管司,确定项目验收等级。
4.项目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项目执行人及依托单位将最终的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报送科技部条件财务司。
附录: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略)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固定资产(设备)清查表(略)
3.固定资产清查填报说明(略)
4.科学仪器设备分类编码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