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发[2004]188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2004年7月2日发行的200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质舞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于该期债券还本付息前10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投资者公布该期债券兑付公告。在该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影响发行人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应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在本通知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该期债券交易流通。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