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我委定于2004年9月28日~29日在北京召开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交流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效果;讨论《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探讨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各地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主管主任及环资处(资源处)处长,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部分企业负责人(代表)及有关专家,并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参会。
三、会议材料。请有关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材料邮件发给我委环资司。经验交流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四、会议地点及会期。会议地点: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联系电话:(010)68316611。会期2天,27日报到。
五、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赵鹏高,柯斌武。电话:(010)68535653,(010)68535648,(010)68535702(传真);E-mail:yanzhaolei@yahoo.com.cn;hzs@mx.cei.gov.cn。
六、会议承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信息协会。联系人:张章、余雪莉,电话:(010)63691542、(010)63691737,(010)63691062(传真);E-mail:zhangzhang@ciia.org.cn。
请各单位将与会人员名单于9月10日前告我委环资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会 议 日 程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9月27日
全 天 报 到
9月28日上午
9:00—11:30
大 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姜伟新同志主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同志讲话
9月28日下午
2:00—5:30
5:30—6:00
大 会
交流发言
介绍《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
意见》(征求意见稿)
9月29日上午
8:30—11:30
分组讨论
9月29日下午
2:00-4:00
4:30-5:30
分组讨论
姜伟新副主任作会议总结
附件二:
会 议 回 执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电话
传真
入住和离开时间
注:请于2004年9月10日前将回执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会议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