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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08 生效日期: 2002-10-08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国家局印发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叶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国烟科[2002]188号),全面部署了今后3年工商贸易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今年7月,姜局长在全国烟草专卖局长(经理)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烟草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是行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本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省级局(公司)要按照国家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成由科技、烟叶主管部门和质检站参加的检查组,对所属卷烟厂、复烤厂今年购进(或加工)烟叶的等级合格率进行抽查,认真填报“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检验单”。明年元月底前,各省级局须将工商交接烟叶等级质量抽查工作总结报告及检验单复印件报国家局。各烟叶产地、打叶复烤厂、卷烟厂要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二、今年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的要点
  1、启用“烟叶工商交接质量检验动态管理系统”,以进一步完善行业烟叶质监体系,提高烟叶质监工作质量。国家局已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各有关单位特别是重点卷烟工业企业从今年10月至明年元月,在每月的5、10、15、20、25、30日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将该日前交接、入库烟叶的有关信息通过Internet网(网址:www.cigwave.com.cn)填报,不得迟报或拒报。
  2、鉴于近年来发现的省际间调拨烟叶质量明显偏低的问题,国家局检查组只对省际间调拨烟叶的等级质量进行重点督查。国家局三个检查组人员组成见附件二。(略)
  3、对于抽查到工商交接等级质量差的烟叶,国家局检查组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供货方主要负责人到抽查现场说明情况,有关单位须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为适应工商原烟交接的情况,今年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从10月开始至明年元月结束。期间,国家局检查组将不定期地在卷烟厂烟叶库、打叶复烤厂和原烟交接地开展随机抽查,并加大抽查频次,或对一些企业实行重点跟踪抽查,以确保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各省级局组织的检查组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并加大抽查频次。
  各省级局(公司)和各有关单位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及时报告。国家局将在明年一季度通报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对重质量、守信用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混等混级严重、等级合格率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其中,问题突出的可责成有关省级局给予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二00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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