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卫生部关于加强200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15 生效日期: 2005-09-15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00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根据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精神,为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加强对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抓好卫生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责任意识,统一指挥,有效协调,快速应对,确保各项卫生保障与卫生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准备,确保质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处理和卫生救援各项技术、人员、物资的准备。为及时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确保信息报告和指令传递的渠道畅通。

  三、加强协作,高效运转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旅游、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在科学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建立卫生保障和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节日期间交通、旅游动态等相关情况,了解人畜共患疾病动物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早采取措施,防止动物疫情向人间的传播。

  四、密切监测,积极预防
  目前,已进入秋季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大量人群流动将增加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疾病的发病率,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日对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测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卫生消毒、通风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重大食物中毒隐患,预防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五、完善预案,快速反应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黄金周旅游工作特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规律,制定、修订本级(本单位)黄金周卫生保障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援与疾病控制的应急反应流程。各级卫生应急机构要在接到(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意外伤亡事件报告后,立即核实,果断处置,快速、及时做出反应,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援。

  六、加强督导,认真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人群集中的场所,卫生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早发现隐患,认真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特此通知。

卫生部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