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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2年全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03 生效日期: 2003-06-03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2003]19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2003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经考核,黄山市、铜陵市、淮北市、马鞍山市、池州市等5个市,五河县、黄山区、颍泉区、铜官山区、灵壁县、肥西县、相山区、无为县、新芜区、贵池区、当涂县、来安县等12个县(区)和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委企业工委、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马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为2002年全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特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和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使信访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情系人民,为民谋利,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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