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城[2003]81号
齐云山管委会:
你县《关于建设齐云山风景区北大门的报告》(休政[2002]15号)悉。根据《齐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精神和《齐云山镇镇区总体规划》,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在齐云山风景名胜区北部入口外围,毗邻慈张公路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物,展示齐云山历史悠久的道教文化和优美的自然景观是必要的。原则同意齐云山风景名胜区北大门入口地段规划。
二、入口标志物及北大门地段建筑物(构筑物)的风格、体量、色彩等应与齐云山风景区的自然风光相协调,并体现道教文化的氛围。
三、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出入口标志物周边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妥善组织景区内外交通。
此复
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