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城[2003]47号
池州市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九华山柯村基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池建秘[2003]2号)悉。根据《九华山风景区柯村基地中心区控制性详规(调整)方案论证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九华山风景区五九公路改线、地藏菩萨露天铜像等项目的实施,为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合理组织交通、提升景观质量,对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是十分必要的。原则同意调整后的规划方案。
二、调整后的九华山柯村基地中心区范围:西至九华河,东至云山水库、北抵外环公路,南到大铜像景点,面积1.2平方公里。
三、调整后的九华山柯村基地中心区以政务文化为主,具有政务管理、交通转换、观光游览、接待服务、居民生活等主要功能。
四、严格控制中心区的环境容量和建设规模。服务人口及当地居民为4000人(含原中心区居民、下迁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家属、外来从业人员),床位数应控制在3000床以内。建筑层数平均以2-3层为宜。建筑风格、色彩等要体现九华山的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五、近期建设应以九华山管委会办公建筑、交通转换中心、景观保护及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
此复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