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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公司燃料组件设计变更申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1 生效日期: 2003-06-1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3]70号

秦山核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燃料组件设计变更的申请”(QNPP-0321-NNSA)和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的要求,我局组织技术后援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评。我局认为此次燃料组件设计变更符合有关核安全法规要求,决定批准秦山核电厂燃料组件设计变更申请。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的要求以及在审评过程中所做的承诺,严格遵守秦山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确保核电厂安全。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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