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2]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连锁经营是我国流通领域带有方向性的一项改革,对于改变分割、封闭的流通状态,推动流通领域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改革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经营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县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推进发展连锁经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全省连锁经营尽快走上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