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质检人函[2005]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经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2005年度全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基础知识和长度检验2个科目均为50分,专业知识、品级检验和断裂比强度检验3个科目均为60分。
经审核,按照《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质检人[2002]309号)的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考试成绩合格,2005年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共有224人,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知有关人员,并及时办理注册有关事宜。
特此通知。
200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