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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公布1∶1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集和1∶4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3 生效日期: 2004-06-03
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发[200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国家测绘局编制的《1∶1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集》和《1∶4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
  《1∶1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集》和《1∶4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是各种地图上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画法的标准。《1∶1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集》适用于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100万、大于1∶400万的各种地图,《1∶4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适用于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400万的各种地图。《1∶1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集》和《1∶4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不作为解决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问题的依据。

附件:《1∶1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集》和《1∶4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略)

二00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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