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教育部关于2004年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24 生效日期: 2004-05-24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师厅函[20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教师教育质量的提升,我部决定每年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为加快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源源不断地提供优质课程教材资源。现将2004年度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遴选。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教研部门、电教部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
  已参与2003年度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教材资源征集、遴选、展示活动并评优的课程资源不再参与本年度申报、评审及推荐。
  2.资源内容和形式
  教师职前教育课程资源:教师教育专业教育类课程资源(例如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类等课程资源);用于教师职前培养的基础教育新课程资源。
  教师在职培训课程资源: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含为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师培训课程资源配套的资源)。
  课程资源的形式:文本教材、音视频教材(含录音带、录像带、VCD、DVD等)、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教材。
  3.对申报资源的要求
  各单位申报的资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为正式出版物。资源内容应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实用性,内容科学,技术先进;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际,反映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相关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新成果,符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学科教师教育的特点;表现形式生动,突出案例教学,便于教师和学生理解、掌握和应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与各种媒体产品相适应的技术要求。
  4.征集、评审方式
  为提高征集、遴选教师教育课程资源质量,2004年度教师教育课程资源采取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征集、评审的办法。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面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征集并组织专家评审把关;再由教育部委托的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接受资源申报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15日。
  5.推荐方式
  我部将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向社会发布教师教育优质课程资源信息;编制《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目录》;颁发《教师教育优质课程资源》证书。
  2004年度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宜由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