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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物价局关于液化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4 生效日期: 2002-09-24
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蚌价通知[2002]61号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蚌埠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液化天然气价格的请示》(蚌新燃[2002]76号)悉。为加快蚌埠城市现代化进程,改善城市大气环境,你司拟在2003年西气东输气源到达之前,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过渡气源,并在门站投资建设了液化天然气转换装置汽化站,根据实际进气成本测算,同时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与液化气的比价,经研究,暂定液化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居民用户每立方米2.00元、工商企业用户每立方米2.30元。待两气东输气源到蚌后,再按审批权限上报省物价局核定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
  上述价格自文到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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