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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破产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11 生效日期: 2004-10-11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4]30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部分,曾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已不适应新型化工业发展的需要。为彻底解决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企业退出通道,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破产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现将指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崔坚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汤宗伟市经委副主任
  成员:陈大炜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斌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侯小川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袁家骧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希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郭翔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竹市高法院副庭长
  郑殿林市国税局总经济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与“市集管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汤宗伟同志兼任。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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