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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02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2 生效日期: 2002-07-12
发布部门: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合政办[200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02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2002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发(2002)11号)精神和《合肥市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合政办(2001)7号)的规定,现就2002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5·31”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省、市政府政风建设会议精神,以巩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讨论成果为目的,以进一步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市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促进政府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保证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评议对象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在我市的市一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

  三、评议内容
  2002年市政府机关的政风评议继续就廉政建设、勤政为民、作风建设和依法行政情况等4个方面开展评议??详见合政办(2001)7号??。此外,围绕全市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将各被评议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情况、推广办事办文限时制情况等也纳入评议内容。
  通过评议使市政府机关的政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总的要求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执法行为、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效果、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四、评议方法
  今年政风评议的方法是统一测评,分类排序。
  测评分7个层面进行,即市民民意测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测评,各类企业测评,县、区直政府部门测评,评议员测评,市级信访部门和各类投诉受理机构测评。测评工作由市政府委托市城调队组织实施,同时征求省政府机关的意见。
  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满意得100分,基本满意得70分,不满意不得分。按照加权平均计算出被评议单位的测评总分。
  测评期间,市政风评议办组织政风评议员上街发问卷调查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各被评议单位按工作职能、性质划分为两种类型。测评结果实行分类排序。第一类28个,即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办)、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容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局、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物价局、畜牧水产局、园林局、粮食局、建筑业管理局、旅游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第二类18个,即市政府办公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监察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审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商务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统计局、信访局、法制办公室。第一类取前2名和后2名,第二类取前1名和后1名,作为2002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的前3名和后3名。
  评议期间,市政风评议办组织政风评议员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查。发现问题集中反馈政风评议办,由评议办向参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政风评议开展后,市招商局、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组织的单项测评合并进行,市创建文明行业指导委员会开展的行风测评与政风评议有机结合。

  五、结果运用
  政风评议的结果按测评得分定出等次,并依照合发(2002)11号文件精神落实。凡是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不得被定为满意等次。每年评议的后3名单位,市里将对单位班子进行组织考核,帮助单位分析查找原因,定出整改措施。同时评议结果也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政风评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事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市政风评议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政风评议工作组织、检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统计局、法制办、政府督查办分别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承办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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