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4]234号
市粮食局:
你局《关于组建重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渝粮文(2004)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组建重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粮油集团)。
二、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重庆粮油集团的组建方案,将市粮食局直属的市油脂公司、市粮食储运公司、渝良食品有限公司、上桥国家粮食储备库(市上桥粮食中转库)4户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重组,组建为重庆粮油集团。
三、重庆粮油集团暂以2003年末所属企业国有净资产作为注册资本,待清产核资后再作变更。
四、重庆粮油集团资产由市国资委负责管理。
五、市级储备粮及相应设施从重庆粮油集团所属的市粮食储运公司、市上桥粮食中转库划出,由市粮食局直接管理,以确保储备粮安全。
六、重庆粮油集团必须服从市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负责做好全市粮食收购和销售工作,确保市场粮源供应和粮价稳定。
七、重庆粮油集团所属企业在1992年4月1 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经清理认定的新增粮食财务挂账本金和1998年6月1日至粮食市场放开前新发生的政策性亏损,按照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组织清理、审计、认定后,从重庆粮油集团所属企业剥离出来,由市粮食局管理。
八、重庆粮油集团章程由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共同审定后实施,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