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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9 生效日期: 2004-06-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涪府办发[2004]93号
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
  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4)1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九日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
( 二○○四年六月一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自5月26日以来,受高空低槽和地面冷空气的影响,我市部分地区遭受了暴雨洪灾及地质灾害袭击,造成了较大损失。5月30日,市委书记黄镇东作出重要批示:“我市连续降雨、山体滑坡引发的灾害明显增加,各级领导应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尽最大努力,监测灾情,抢救群众,减少损失,特别要控制大的灾害发生。各级领导要加强值班,做好应急预案。”为此,就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防灾减灾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监测,加强值班,及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对灾害性天气要及早作好防范。要搞好防汛抢险物资调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抓好地质灾害险区险段的巡查排危工作。要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畅通,发生灾害要果断处理,及时报告。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防汛救灾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检查防汛救灾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对灾害易发点要切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部门任务,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判断灾害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要做好同驻渝部队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子弟兵在抢险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军民团结,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共度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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