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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8 生效日期: 2006-02-2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鲁中小企办字[2006] 13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人事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善人才结构,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将于2006年2月21日至5月31日继续举办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活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06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的招聘活动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人事厅、教育厅主办。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组织中小企业提报招聘信息,省人事厅、教育厅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
  二、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要根据文件要求,迅速组织有招聘意向的中小企业在招聘期间直接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提交招聘信息,或将企业信息登记表、招聘职位登记表等表格的电子版报山东省中小企业信息中心。
  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组织应届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积极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四、为确保完成本次招聘任务,各市中小企业局(办)、人事局、教育局要密切合作,加强对招聘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信息的采集和发布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杜绝各种虚假信息。各单位要有分管领导专门负责网上招聘工作,并对本市中小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要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保证我省今年招聘活动的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联系人:刘爱芹
  电话:0531-83182615
  传真:0531-83182600
  E-mail: liuaq@smesd.gov.cn
  联系人:张荀
  电话:0531-83182679
  山东省人事厅
  联系人:林建春
  电话:0531-88512796
  山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如柏
  电话:0531-86100076
附件: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06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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