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潍政发[2006]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站在新起点、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五年。实施好《纲要》,对于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设现代化强市,具有十分重大深远的意义。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发展又快又好,为实现“十一五”宏伟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而努力奋斗。
专题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是全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纲要》抓紧修改完善本地区、本行业的规划,并于2006年4月底以前一式5份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利于进一步搞好与全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使《纲要》确定的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各专题规划、区域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 二ΟΟ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