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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燃气供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4 生效日期: 2005-11-24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冬季以来,由于天然气气源不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为切实加强燃气供应工作,保障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天然气供应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天然气供应形势十分严峻,气源不足和冬季用气量增加明显,供需矛盾十分突出。11月15日以来,中国石化集团日供我省管道天然气100万立方米左右,与全省实际需求有较大缺口。随着冬季和“两节”的到来,用气量将大幅度增加,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由于天然气资源短缺,有的城市燃气不能正常使用,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一些重要公共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同时也造成很大安全隐患。对此,各市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山东”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快调整燃气气源和供应结构
  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气源和供气结构的调整,改变过度依赖管道天然气的被动局面。
  (一)多途径解决气源。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支持帮助燃气企业立足当地挖潜,多途径、多方案解决气源问题,有备用气源的要启动备用气源,鼓励采用液化石油气混空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人工煤气等气源,努力增加管道燃气的可供气量。没有备用气源的城市,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备用气源工程建设,确保燃气稳定供应。
  (二)在当前气源紧张的情况下,省政府将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强对全省气源的统一调控和调度,以保障重点城市、重点用户和城市居民的天然气供应。要优先保障济南、青岛等大城市的天然气供应。山东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承担我省大部分城市的天然气供应任务,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承诺的供气量足额供应,并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有所增加。有关城市要积极支持中国石化集团莱州-平度-胶州天然气管道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按照“保生活、减商业,压工业”的原则,首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保证机场、车站、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工业生产用气,保持社会稳定和城市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引导管道天然气的发展。鉴于目前天然气气源供应紧张,各城市、各企业要暂停发展新的管道天然气用户;已经铺设管道,还没有通气的,暂缓通气;使用其他气源的城市,不能选择天然气替代。同时停止燃煤、燃油锅炉改天然气锅炉。鼓励天然气用户利用电能、燃油、煤炭、液化石油气等替代能源。大力提倡节约用气及避峰用气。
  三、进一步完善并启动燃气供应应急预案
  为确保燃气稳定正常供应,各地都要完善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燃气供应应急预警机制。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根据当地实际,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认真研究措施,制定完善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在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人员、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已经建立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的,要立即启动,确保管道燃气正常运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管道燃气供应情况,对管道燃气供应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避免出现管道燃气压力过低和大面积停供气事故。从现在起,各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出现气量不足、压力不够,必须采取断然措施,保证用气安全。
  四、加强冬季安全生产,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冬季是燃气事故的易发期,必须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一是建立燃气安全运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各燃气企业要及时报告燃气运行情况,对气源严重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燃气安全,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二是加强燃气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加强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供应许可管理,依法整顿燃气经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和供应燃气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监督力度。各市政府、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加大对冬季燃气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强燃气安全检查,确保燃气安全。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燃气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省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调度,搞好燃气调控。要建立燃气供应日常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天然气供求状况,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应对措施。各市要成立燃气供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燃气资源配置和协调调度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强当地的燃气供应管理工作,确保居民生活正常有序和经济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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