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价费[2001]272号
省委老干部局:
你局《关于适度微调安徽老年大学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函》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近几年安徽老年大学教学费用上升,为支持老龄培训教育事业发展,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满足社会需求,同意对该校部分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1)电脑班:每人每学期120元;(2)钢琴、音乐欣赏、烹饪、证券、摄影:每人每学期60元。
其他专业的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安徽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函》(皖价行费字[2000]74号)执行。
以上为最终收费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向学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你局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到省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收费收入应纳入省级财政专户管理。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2001年秋季招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