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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北宁公园门票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30 生效日期: 1999-11-30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1999]933号

  天津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提高北宁公园门票收费标准的请示》(津铁分财(1999)41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了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改善游乐环境,鉴于北宁公园为自收自支的企业,设施改造投资较多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园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晨练不收费)。旺季及举办各种文化游园活动期间,成人门票每张5元,淡季可由公园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举办文化游园活动前,需将活动内容及期限向我局备案。
  二、中、小学生门票半价,义务兵、伤残军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铁路职工持有效证件和一米以下儿童免费游园。
  接文后,请通知北宁公园到我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向游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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