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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11 生效日期: 2005-05-11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中青办联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自去年12月启动实施以来,各省级团委、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响应,扎实开展了初赛工作。根据大赛总体安排,大赛组委会决定举办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5月21日至2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5月20日、21日在沈阳机场、火车站全天接站(5月21日下午3:00参赛选手参观场地,晚7:00举行理论考试)。

  二、参加人员
  1.大赛组委会和评判委员会成员;
  2.参赛选手;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工部长、参加团体决赛企业的团委书记及4个竞赛工种各1名技术指导。

  三、主要内容
  1.举行电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决赛;
  2.召开全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现场观摩会;
  3.举办许振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四、有关要求
  1.各省级团委、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决赛,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按时组织选手参赛。
  2.参赛选手要带好大赛技术文件要求自备的各种工具和用品,工作服和安全帽自带。
  3.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和工作证。
  4.参赛选手报到时交纳参赛费1500元(含食宿费),其他参加人员收取食宿费1200元,食宿费、参赛费和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报销。
  5.选手参赛完毕后即返程,各省级团委留一名人员参加比赛结果通气会。
  请各地于5月16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团中央青工部)。
  联系方式:
  (1)团中央青工部企业处
  联系人:孙海燕 陈必昌
  电话:(010)85212081,85212183
  传真:(010)85212182,85212378
  E-mail地址:qgbqyc@vip.163.com
  (2)共青团沈阳市委
  联系人:祖春阳
  电话:(024)83892156,23895649
  传真:(024)23903229

附件: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参加人员回执(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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