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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全国文化先进区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6 生效日期: 2004-01-16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涪府发[2004]7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涪陵建区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文化工作,于2001年建成重庆市级文化先进区,2002年建成全国文化先进区,促进了文化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我区基层文化建设还存在着活动设施简陋、专业人员短缺、基层文化单位活力不足、部分乡镇文化生活贫乏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城乡文化阵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决定》(渝府发(2002)8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重视基层文化工作
  (一)提高对基层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文化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从而把基层文化工作当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执政为民的硬任务,努力开创我区基层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明确基层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基层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重庆市中部区域性文化体育中心为目标,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重点,以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核心,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各类群众文化,推动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涪陵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三)我区基层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确保基层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坚持重在落实,切实加快基层文化建设的发展;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基层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坚持依法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坚持“三贴进、两增强”,积极为人民群众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服务。
  二、按照乡乡有文化站的要求,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到2007年,全区力争新建16个标准文化站,使各乡镇、街道都有集文化、体育、宣传、广电、科技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标准文化站(或机构)。在此基础上,力争建成一批示范文化站,消灭名不副实的“挂牌站”。区级各部门要以对口帮扶的乡镇、街道为对象,大力开展文化站建设“一帮一”活动,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建成标准文化站或示范文化站。各开发区、示范区和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村级多功能活动室建设,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活动场所,使其尽可能就地就近参加文化活动。启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逐步把我区建成重庆市中部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区域中心。继续开展创建区级文化先进乡镇(街道)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优进劣汰,对不合格的,取消命名称号。
  三、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壮大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区文化馆、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团、乌江画院和各基层文化站(或机构)属公益性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应按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重新核定编制,设置业务门类。采取学历培训、岗职培训、上挂下派、交流锻炼等办法,提高群众文化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各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站(或机构)要配齐配强文化专干1人以上,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因提拔、调离、解聘、死亡等原因造成文化专干缺额的必须及时补充,不能取消编制;文化专干的聘用、提拔、调离、考评、解聘要充分听取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以稳定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利用各种活动发现、培养、提高一批民间艺术人才和群众文化活动骨干,坚持每年开展“乌江文艺奖”评选表彰活动。
  四、按照大文化的要求,丰富基层文化工作内容
  坚持与时俱进,推动基层文化建设不断创新。要改变基层文化工作单纯搞文艺活动的做法,注意把先进性和广泛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有机结合起来,把全民健身活动、广播影视宣传、思想道德教育、科技知识普及、卫生知识传播等有机结合起来。
  (一)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村)文化室、文化广场等现有设施,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城市群众文化要通过社区这一载体,努力活跃机关、校园、企业、军营文化活动。在坚持开展日常群众性活动的同时,突出在重大节日、政治性活动、工程庆典、传统佳节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利用广场周末文艺演出,发动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带动广大市民参与文化活动。通过文化部门牵头,突出演出、映出、展览、展销,促进群众性文化活动的蓬勃发展。农村群众文化要以乡镇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文化活动,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并做好送文化下村社的工作。特别是利用赶场天开展小型多样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政治性活动、传统节日开展较为隆重的文化活动。
  (二)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配合搞好市上统筹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要对区级文保单位重新审查确认,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专项经费,有计划地实施保护、开发和利用。区级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搞好馆藏文物阵地陈列展览的同时,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搞好文物的交流展览和有偿交流。要与旅游部门联姻,开展旅游团队观展活动,并做好相关文物纪念品的开发工作。要确保文物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三)积极培育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积极培育大众的、健康的、文明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大力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规范文化演出市场,继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倡导娱乐业大众化经营,大力扶持健康文明的文化项目经营活动的开展,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文化需求。鼓励开展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符合老年人、残疾人特点的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
  (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我区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优化国有文化资源配置,理顺国有文化产业单位产权关系。一是挖掘现有文化产业资源,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的作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转变文化产业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对文化企事业单位,要从政府直接管理为主转为间接管理为主,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新华书店要积极参与新华书店集团的改制工作,加强和改善管理,力争有所作为。电影公司要多方筹资进行影院改造,建设数字化影院,吸引更多观众,不断增加收入。二是认真做好白鹤梁题刻这篇文章,充分开发其潜在价值。努力探索文化与旅游、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特别是影视文化相结合的新路子,实行资本运作,加大宣传力度,把白鹤梁题刻原址水下保护工程建成三峡库区的一个既能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又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支柱产业。三是积极探索文化产业股份制改造,整合社会资源,放宽准入条件,吸引非公有制资本介入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网络文化、软件开发、影视制作、健身娱乐等项目,逐步形成跨地区、跨行业的优势文化产业。
  (五)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注重城市风貌设计和建设,真正体现山水特色、现代特色。结合城市扩容,抓好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创新城市发展理念,走精品发展之路,把涪陵地方特色文化融入现代城市建设之中。
  五、按照“市里上档次、区县出特色、乡镇重普及”的要求,完善基层文化活动方式
  认真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抓好一系列示范性文化活动,培育一批艺术精品夺取群星奖、蒲公英奖和“五个一工程”奖,组织搞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巴枳文化、易理文化、榨菜文化等特色文化建设,发挥特色文化优势,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要坚持月月有活动,节节有活动。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农村民营电影放映队,搞好农村电影经费筹集和片源供应,按照“2131”工程要求,切实解决放映单位放电影难和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
  六、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基层文化建设保障措施
  (一)把基层文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政府要把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文化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区政府每两年对文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精神,切实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一是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改革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有效实施政府对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和依法监管。要强化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 “管文化”转变,从管理文化单位为主向管理文化市场为主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二是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点后面、统筹兼顾;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对经营性文化企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要加强文化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任用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建立单位与个人之间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平等人事关系,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基层文化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改革,建立和完善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三是文化本体改革。通过艺术本体改革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增强文化事业自身活力,以更新颖的形式和更丰富的内容吸引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文化事业建设中来,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认真落实文化经济政策。要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坚持和完善支持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精神,切实搞好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有关专项资金制度,鼓励捐赠、扶持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建设等。
  (四)切实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用地的控制管理。将基层文化设施作为基本建设重点,列入各级专项建设规划;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应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在农村集镇建设中,重点建好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应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保证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确需征用文化用地的,必须先建后拆或拆建同时进行,并确保重建文化设施不低于原规模、原档次。未来5年,要按照“三峡文化长廊”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掘我区文化资源,积极规划论证、开工建设、竣工投用一批文化设施,建成白鹤梁题刻原址水下保护工程及岸边陈列馆、京川曲艺术中心移民迁建工程、新华书店大厦,开工龙门桥复建工程,搞好小田溪巴人墓群遗址保护,立项区少儿图书馆改造工程、特级影城改造工程,做好涪陵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榨菜博物馆前期工作,使其成为我区文化事业发展新的亮点和增长点。未建标准文化站的乡镇要尽快建成标准文化站,并抓好村社多功能活动室建设。
  (五)大力稳定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区人事、文化部门要在5年内将全区“两馆”业务干部和文化专干轮训一遍,提高其业务素质;改善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待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指标要向基层文化单位倾斜。不断调整充实文化工作人员,强化基层文化工作骨干队伍。
  (六)不断加大基层文化建设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不断增加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安排要向基层文化建设项目倾斜,保证有影响的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群众文化业务费、图书购置费、文物保护费、文化设施维护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积极争取市上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配套落实相应的资金,扶持基层文化建设。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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