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质安函[2005]4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办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5月18日,会期一天,5月17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北京建设大厦(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西站南广场西侧)
三、会议内容
(一)部署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析第一季度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第一季度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地汇报本地两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进展情况。
(四)沟通近期我部要求地方填报的有关建筑意外伤害保险、2004年事故涉及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情况、各地开发区及高教园区监管情况等有关信息。
(五)说明新的事故快报表单有关要求,通报有关地区通过快报系统上报事故情况存在问题。
(六)讨论有关待议文件。
四、参加人员
全国各地区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联络员认真准备,并将近期我部在建办质电[2005]6号、12号文件以及在建质安函[2005]15号、17号、38号文件中,要求各地填报的关于各地区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或计划、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调查表、2004年发生事故涉及的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情况、各地开发区及高教园区监管缺位情况的结果带到会上,并交给各分组讨论组的联络人。
(二)请各联络员自行到会议地点报到,食宿自理。
建设部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010-58933920
北京市建委联系人:阮景云
联系电话:010-63985976,13911064327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