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汽车品牌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8 生效日期: 2005-04-28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天津市,河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品牌汽车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备案条件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工作,将企业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供应商授权的品牌汽车销售。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和完善品牌汽车销售服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一、广州本田汽车品牌销售企业:
  廊坊市汇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天津一汽夏利汽车品牌销售企业: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三、华晨宝马汽车品牌销售企业:
  青岛中达燕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