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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3 生效日期: 2005-04-13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国科发计字[2004]108号

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科委:
  经验收专家组现场检查和综合评议,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已较好地完成了《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计划任务书》要求的各项组建任务,基本实现了预期组建目标,具备了较强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及辐射扩散能力,达到了验收标准。经研究,同意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并将其正式命名为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为上海市磁悬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验收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的新起点,请你们继续完善其建设,使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运行阶段发挥出应有作用。请将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等及时报我部,并接受我部组织的运行考评。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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