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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事业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2 生效日期: 2003-02-12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共甘肃省委
发布文号: 省委发[2003]12号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体育事业,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体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体育事业作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事来抓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体育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强身健体的意识就越强烈,体育的地位就越重要,作用就越显著。体育作为一种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活动,不仅可以增强人民体质,也有助于培养人们勇敢顽强的性格、超越自我的品质、迎接挑战的意志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有助于培养人们的竞争意识、协作精神和公平观念。体育是促进友谊,增强团结的重要手段,通过体育活动,能够扩大人们的情感交流,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改善人际关系,建立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高水平竞技体育对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弘扬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都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体育作为新型产业,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有着明显的推动作用。党的十六大将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和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更进一步体现了体育事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基础。体育事业有了较快发展,群众体育日趋活跃,人民体质普遍增强,竞技体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体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投入较少;体育活动的普及程度不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竞技体育的发展条件与先进省(市、区)的差距不断拉大,优势项目逐渐减少;体育设施和健身场地数量少、标准低,不能满足群众健身的需求。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加快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作为促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
  新时期我省体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加快体育事业的发展。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以改革促发展,强化体制创新,努力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增强我省体育发展的活力和后劲。依法行政,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投入,保障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群众体育以全民健身为目标,广泛开展体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竞技体育以在奥运会、全运会等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主要目标,突出重点,力争运动技术水平有新的突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省体育事业新局面。

  二、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促进群众体育进一步发展
  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认真抓好“三个环节”,即建设群众健身场地、健全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举办经常性群众体育活动。突出“四个重点”,即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军队体育以连队为重点。充分发挥学校、社区、乡镇和连队的聚集效应、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增加体育锻炼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遍开展。到2008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40%左右。
  进一步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断改善场地设施条件,提高体育教师待遇,保证体育课时间和教学质量,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广泛开展老年体育活动。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为老年人体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积极推动民族体育广泛开展,为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伤残人体育活动。
  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体育指导站的建设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社区和乡镇要建立社会体育指(辅)导站并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要建立和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有条件的社区和乡镇要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并逐步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统计指标。加快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步伐,做到亲民、便民、利民。各级体育总会、行业体协和单位,积极开展工间操、广播操等体育锻炼活动。

  三、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坚持“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发挥优势、适度发展、注重人才、依靠科技”的发展思路,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发展具有我省特点和特长的竞技体育项目,进一步提高我省的竞技体育水平。优化结构,完善布局,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体育科研,注意吸纳国内外先进的体育科研成果,努力提高我省体育运动的科技含量。逐年增加对竞技体育的投入,提高运动员伙食标准,改善训练条件,增加备战全运会专项经费,为运动训练和比赛提供保障。力争田径中长跑、曲棍球、自行车、摔跤、柔道、武术、射击、垒球等重点项目,在全运会和奥运会上有新突破。举办好四年一届的全省运动会,积极承办和举办国内外体育比赛活动。
  加强和改进业余训练工作。坚持“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少年儿童体育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各级计划、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配合体育部门制定体教结合、有利于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的措施。各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要合理设项,做好与优秀运动队重点项目的衔接。
  重视体育学校建设。积极改善教学和训练环境,不断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将省体育运动学校等2-3所体校办成高等体育专业技术院校。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训练,抓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巩固和提高。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力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活动。
  切实加强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体育科研人员和专业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体育队伍的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坚持把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体育人才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各种歪风邪气。加强赛区、赛场管理,引导观众树立尊重裁判、尊重运动员的观念,形成健康、文明的赛场氛围。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切实纠正训练、比赛中的不正之风,清除各种腐败行为,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公平性。
  继续做好多渠道安置退役运动员工作。体育、教育、财政、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的政策措施。建立运动员伤残保险制度,解除运动员后顾之忧。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单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体校学生,各级教育、人事部门要按国家学历教育同级普通师范类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择优安排就业;市(州、地)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性单项正式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普通学校学生,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按《体育运动等级标准》,完善升学加分和特招政策,逐步扩大体育加分项目,调动学校和学生课余训练的积极性。

  四、深化体育体制改革,积极发展体育产业
  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体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和新模式,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竞争协作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
  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对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及其他人员,继续实行重奖。建立和推行教练员岗位津贴制和成绩津贴制。努力抓好运动训练和文化教育,开拓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的新途径,为优秀运动员、教练员深造创造条件,提高运动队伍的科学文化素质。
  大力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适应我省体育产业的发展模式,研究提出发展规划,制定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和省外、国外的资金和人才,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大力培育体育市场,积极引导消费,加快发展以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培训咨询、技术服务、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开发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体育产业。
  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管理。要依据《甘肃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体育市场的管理力度。要认真做好体育彩票发行工作,各级财政、工商、税务、公安、城建、宣传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为体育彩票的发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其全部用于发展体育事业。

  五、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市(州、地)要设立独立的体育行政机构,县(市、区)级体育工作要有机构、有业务(专项)经费、有活动阵地、有专职人员,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应有管理体育工作的干部。省、市(州、地)和县(市、区)要建立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切实加强体育的指导管理工作。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体育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群众性体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要逐步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竞技体育和培养后备人才的投入,保证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需要。要适应市场经济和体育社会化的要求,积极研究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当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设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由各级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批公共体育设施规划方案时,要征求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到2008年,省会兰州要新建一个多功能的全民健身中心,在榆中县建设一个具备国家级标准的训练基地,在第十一届省运会之前,完善七里河体育场的设施和功能,并改善优秀运动队训练条件。市 (州、地)要在完善基本体育场地设施基础上,加快全民健身中心和健身路径的建设;县(市、区)要有标准的田径场、带看台的灯光球场和训练房。要注重建设经济适用、方便群众的小型体育设施和场地,以满足体育竞赛及群众健身的需求。所有公共体育设施都要向社会开放,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也要努力实现社会共享。
  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及其他体育法规、规章,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保障公民参与体育的权利。加快我省体育配套立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侵占、破坏体育设施。对已规划和建设好的体育场地因城市规划调整改变用途的,应征求体育部门的意见,确需拆除的,应先建后拆。严格依法查处擅自拆毁体育场馆设施或将体育设施改作他用等违法行为。
  加强体育宣传报道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层次、多形式、多视角地宣传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普及体育科学知识,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推动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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