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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PET装备规划管理和大型医用高新技术设备装备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6-22 生效日期: 1999-06-22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规财发[1999]第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显像系统(以下简称“PET”)应用技术日趋成熟,并逐渐进入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诊断领域。但是,由于PET具有投资大、使用阶段设备维护和临床诊断费用昂贵、需要高档次复合型技术人才等诸多特点,因此,不能像其他大型医疗设备那样推广和普及。为有序引进和合理布局PET,现将我部制定的《2000一2005年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显像系统装备规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型医用高新技术设备(以下简称“高新设备”)装备规划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的手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今后,装备价值在100万美元/套以上的高(新)技术含量的设备,必须执行论证→规划→审批→装备的原则;要经卫生部组织统一论证、制定统一规划(布局和数量)和审批方可装备。高新设备自批准装备之日起,其品目自动纳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卫生部令第43号)管理范围;执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两级管理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制度。今后,凡拟装备高新设备的单位,应按规定首先填写《大型医用高新技术设备装备建议书》,并将技术说明书、国际质量安全认证及其它有关技术材料、效益预测报告等可行性论证材料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须初审后再报我部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2000一2005年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显像系统装备规划
   2、大型医用高新技术设备装备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0一2005年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系统装备规划
卫生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
  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系统(以下简称“PET”),是由扫描仪、小型回旋加速器、放射药物合成室三部分构成。卫生部于1996年6月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通知》(卫计发[1996]第108号),将PET列入第二批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为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引进和合理布局PET,提高其使用效率,现提出我国2000一2005年PET装备原则与规划:
  一、装备原则
  (一)适应现代医学科技发展水平,我国需要装备PET,但必须严格控制总量,合理布局。
  (二)协调相邻地区尽可能共用回旋加速器或建立PET中心或网络。
  (三)鉴于PET是集扫描诊断、加速器、放射化学、计算机等多专业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设备,因此装备PET的医院必须是具有较高医学技术水平、交通发达、人口集中,及具备其他使用PET所需条件的大城市三级甲等医院。
  二、2000一2005年装备规划
  1997一1999年我国已新装备8台PET。目前,大部分均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其运行状况、工作效率、成本回收、消费者经济随能力等诸多情况尚难于摸清。因此,在2000年底以前卫生部不再新审批装备PET;2001年以后,考虑在空白地区如华中、东北、西北地区建立PET中心;现已装备PET的地区在2005年以前不再增加装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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