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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组织国家局党组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参观中国烟草博物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5 生效日期: 2005-03-15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各省级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3月22日至4月29日,分期分批地组织进行国家局党组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赴上海参观中国烟草博物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国家局党组管理的、原各省级局(公司)及郑州烟草研究院和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并已办理手续的且生活自理、行动方便、无重大疾病的,并征求家属同意的离退休干部以及各单位老干部(人劳)处领队1-2名(根据老干部人数确定)。

  二、参观活动的时间
  从3月22日起至4月29日止,每3天1批,共10批,每批35人(含工作人员)左右,由国家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根据各省级局(公司)参加的人数组队。  三、参观活动日程安排

  四、其他事项
  1.参观活动由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负责接待,食、宿及参观费用由上海市局承担,各单位往返机票、车船费用自理。
  2.各单位参观人员一律不得携带家属、子女。
  3.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到及返回。
  4.请离退休干部自备好常用应急的药品和个人物品。
  5.请各单位将到达的航班、车次报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联系人: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办公室  陈琦;
  联系电话:021—65125833;传真:021—65125838;手机:13764602766。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老干部(组织)处  宋玮副处长;
  联系电话:021—65378551;传真:021—65378551;手机:13301701910。

  五、参观活动组织机构:
  为确保参观活动顺利进行,确保老干部的安全,国家局成立参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邵文龙(国家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主任)、刘罗曼(上海烟草公司党委副书记)、鲁春林(中国烟草学会巡视员)担任。
  下设办公室:由刘洁(国家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助理巡视员)、李悦英(国家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处长)、宋玮(上海烟草公司组织处副处长)同志负责有关具体事项。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负责此次参观活动组织安排以及食宿、车辆、医疗保健、票务等事项。
  国家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各省级局与上海市局的协调工作。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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