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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6 生效日期: 2005-02-06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煤安监司办函字[200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批示精神,研究分析我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现状和问题,统筹规划下一步的重点工作,遏制煤矿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05年2月19日在北京西郊宾馆联合召开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研究讨论促进我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有关问题,研究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有关重点项目,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5年2月19日上午9点,会期一天。
  地点: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总机:010-62322288)

  三、参加会议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司(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中联煤层气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集团公司、铁法煤业集团公司、抚顺矿业集团公司、鹤岗矿业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公司、丰城矿务局、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郑州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煤业集团公司、盘江煤业集团公司、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铜川矿务局各1人参加。

  四、其它事宜
  1.请参加会议的煤矿企业认真分析本单位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相关政策建议;请煤科总院重庆分院和中联煤层气公司认真分析我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以及煤层气开发工作的现状、问题,草拟加强我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情况于2005年2月17日前反馈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划科技司。
  联系人:朱凤山
  电话:010-64463167 64463177(传真)
  电子信箱:zhufs@chinasafety.gov.cn

二○○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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