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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两当县徽县为整县实现宜林荒山绿化县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17 生效日期: 2002-01-17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发[2002]4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开展整县宜林荒山绿化达标是我省加快造林绿化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评价县级造林绿化成效的重要手段。自1996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绿化达标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制定规划,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整县宜林荒山绿化达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造林绿化进程。2001年,经检查验收,徽县、两当县已达到了《甘肃省县级灭荒和绿化标准》的规定,整体实现了宜林荒山绿化目标。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快全省造林绿化步伐,省政府决定授予两当县人民政府、徽县人民政府“实现宜林荒山绿化县”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希望实现绿化达标的县进一步巩固宜林荒山绿化成果,继续搞好以宜林荒山绿化为重点的生态工程建设,为再造秀美山川树立样板。尚未实现宜林荒山绿化目标的县要认真学习实现宜林荒山绿化县的达标经验,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宜林荒山绿化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实现宜林荒山绿化目标。
  省政府号召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整县宜林荒山绿化达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全省宜林荒山绿化进程,为从根本上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再造秀美山川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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