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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2 生效日期: 2005-01-12
发布部门: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发布文号:
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
  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5]6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4]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鉴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2005年院士增选工作已经开始进行,现就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推荐、提名的单位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以推荐、提名本学会的专家学者为中国科协系统候选人,被推荐、提名的人选为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
  职称的专家,必须是本会会员。

  二、推荐、提名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各学会要按两院《通知》和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的标准条件(见附件1、2)及学科专业范围进行院士候选人的选拔。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增加透明度,在本学会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
  2.在推荐、提名工作中,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要特别注意选拔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及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第一线并作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技术专家。

  三、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名额及要求
  两院增选院士名额均不超过60名,其中,报送中国工程院每个学部候选人名额不超过6名。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改为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新增信息技术科学部,目前为6个学部。
  各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人数,由各学会按照增选院士的标准掌握。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被推荐人为1940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即为193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凡已连续3次均为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停止1次候选人资格,在1999年、2001年、2003年连续3次均为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2005年停止1次被推荐、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1.各学会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负责,组织成立“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本学科相应专业的科技专家组成,成员一般为7-9人。于2005年2月25日前,将工作小组名单加盖公章后,报中国科协初、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各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在本学会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小组应根据两院增选院士的有关规定,结合学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二级学会等)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同时,报中国科协初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各学会对拟推荐、提名候选人的人选及相关材料,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按规定的办法进行投票评选。
  4.凡通过学会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附件材料可由被推荐人提供,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www.casad.ac.cn)。
  5.凡通过学会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简称《提名书》)中的提名单位意见(简要介绍和评价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贡献与道德学风的评价意见)(限600字)。
  由被推荐人填写《提名书》中前7页内容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简表》(简称《简表》)及附件材料,在《提名书》
  中被提名人签名处签名为有效,具体要求见中国工程院网址(www.cae.ac.cn)。
  6.对学会推荐、提名的两院院士候选人出现有争议或投诉的问题,需由本学会负责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和结论性意见。

  五、报送材料的要求
  1.各学会向中国科协报送关于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
  结果的文件,要说明投票选举情况及按得票多少的排序,同时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见附件3、4)
  2.通过推荐、提名的两院院士候选人,须分别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软件格式(表样)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推荐书由单位填写,附件材料可由被推荐人提供)、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简表》,上述材料各一式15份,其中《推荐书》3份、《提名书》5份须由学会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会印章、本人签名的原件(以样件为准),并附数据库版软盘以及附件材料和重要奖励证书、证明等一式1份。
  3.上述有关材料的填写,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字迹清晰,同时将软盘一并报送。
  4.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需报送10篇(册)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具体要求见两院通知(材料一般不退还,特别需要退还的要注明)。

  六、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通过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相关材料,由各学会统一报送,京外可以邮寄,谢绝个人寄送材料。
  京内报送时间:2005年3月2日—3月5日 (8:30—16:30)
  地点:北京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具体地点见会堂大厅通知)
  京外邮寄截止日期:2005年3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地址:北京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1914房间,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初、遴选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63
  联系人:朱雪芬 邓芳黄 晓春
  电话:(010)68511664 68518822—21914
  FAX:(010)68511664
  E-Mail:jypxc@cast.org.cn
  附件:1.《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5]6号)(略)
  2.《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2]95号)(略)
  3.《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略)
  4.《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略)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0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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