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6 生效日期: 2003-04-16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3]103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设立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03)20号)收悉。为适应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需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要求、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重庆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批复》(教发(2000)118号)和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规定,同意在重庆正大软件专修学院基础上,设立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消重庆正大软件专修学院的建制。

  二、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由重庆正大教育产业有限公司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教育教学工作接受市教委的领导和指导。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

  三、市教委要督促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教学实践环节,保证办学质量,力争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