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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假药增高助长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19 生效日期: 1999-03-19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药管市[199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药政处(局)、医药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武警总部卫生部:
  现有新闻媒体刊登增高助长灵的药品广告,经核实,其刊登的增高助长灵的药品批准文号[卫药准字(1998)055号]和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卫药广审(文)9806161]均属伪造。据举报,该假药的销售地点在河北省沧州市。
  为此通知如下:
  一、请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彻底查清其假药来源,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制假者的刑事责任。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现的该假药立即查封,监督销毁,并不得受理其广告审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司
199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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