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3]193号
沈阳盛发菜果批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阳盛发菜果批发有限公司申请管理服务费报告》收悉。经对你公司经营成本审核,同时参照同类市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对进场卖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交易额的5%收取,下浮不限。
2、对进场买方车辆收取管理服务费。
5吨以上(含5吨)的进场机动车辆每台次收费5.00元,5吨以下的进场机动车辆每台次收费2.00元,人力三轮车每台次收费0.50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和进场车辆管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本批复自2003年11月15日起试行一年,届时重新核定。
你公司实施此收费标准之前,须到沈阳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接受监督查询。